2014年央企紅利上繳再增5%
2014-04-04 16:57:42 來源:中國船舶報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3月25日,財政部公布的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顯示,今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根據與中央財政預算一同發布的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說明,2014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央企稅后利潤(凈利潤扣除年初未彌補虧損和法定公積金)的收取比例分為五類執行。其中,以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和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為代表的第四類軍工企業的收取比例上升為10%。
根據該說明,在五類中央企業中,前四類的企業上繳比例均較去年上調了5個百分點,第五類企業免繳稅后利潤。這五類企業分別是,第一類煙草企業,收取比例為25%;第二類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收取比例為20%;第三類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收取比例為15%;第四類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企業,收取比例為10%;第五類政策性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免繳當年應繳利潤。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繳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政策性企業,免繳當年應繳利潤。
據了解,財政部此次上調央企稅后利潤上繳比例,旨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國有企業改革任務、目標及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同時,這也是央企從2007年開始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試點工作以來,財政部第三次提高央企利潤的上繳比例。
據中船集團財務金融部相關人士介紹,2007年開始試點工作時,規定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暫緩三年上繳。從2011年起,央企被分為四類實施稅后利潤上繳,當時中船集團等軍工企業被列為第三類企業,利潤上繳比例為5%。到了2012年,由于提高央企紅利上繳比例的呼聲日益高漲,經國務院批準,從2012年起中國煙草總公司稅后利潤征繳比例從15%上升至20%,單獨成為一類,這樣一來,軍工企業就被列入了上繳利潤的第四類企業。
此次征繳比例提高后,財政部預計,2014年將收取央企稅后利潤1414.9億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75.43億元,同比增長36.1%。其中,第四類企業將被征繳52.35億元,對應稅后利潤基數約為523.5億元,稅后利潤的增幅約為1.26%。
有分析認為,在中國經濟面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通過提高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可以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擴大預算規模,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宏觀調控作用;二是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更多用于社會保障和民生支出,從而彌補社保缺口,支持全面深化改革;三是可以借此倒逼國有企業改革改制。而對于中船集團而言,在經歷了國際船舶市場的震蕩之后,2013年通過實施全面轉型發展戰略實現了扭虧為盈。此次上繳比例的提升,無疑會增加其實現“十二五”目標的壓力。然而,作為建設強大國防、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強國的重要力量,中船集團也將進一步履行好央企的社會責任,變壓力為動力,要求成員單位努力實現今年工作會議提出的任務目標和工作目標。